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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我校勤工助学临时岗申请工作的通知

发文时间:2016-04-12 阅读次数:

 

校内各单位:

    本学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补报工作已经结束,目前全校有近3000名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工作。工作基本制度化、规范化,运转良好,为满足各单位临时性工作用工需求,同时针对目前临时岗位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   1、根据《北京交通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第五章第十九条之规定,临时岗位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《北京交通大学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审批通过后用人单位方可聘用学生上岗。

    2、临时岗申报单位务必填报岗位的内容、地点、时段、总工作量、需求人数与岗位指导教师,总工作量超过200小时的一般应面向全校发布信息进行公开招募。

    3、各单位临时岗位应优先考虑低年级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并严格审核聘用学生的信息和工作量。在岗位任务完成后及时上报学生工时,同时提交《北京交通大学勤工助学临时岗位上岗协议书》(见附件2)至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备案,上报考核表需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单位盖章,确保劳动报酬按时发放给学生。

    感谢各单位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的大力支持,希望各单位认真落实,使我校勤工助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化、制度化,切实发挥好勤工助学岗位育人的作用,切实维护好学生的利益。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2014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