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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2015届毕业生贷款联络员的通知

发文单位: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文时间:2015-05-05 阅读次数:

 


各学院学生工作组、研究生工作组、清河、燕郊高职:

为保持贷款毕业生与学校的畅通联系,及时掌握贷款还款动态,发挥广大校友在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中的积极作用,促进我校贷款工作长效稳定发展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自2013年起设立贷款联络员制度,现就2015届毕业生贷款联络员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。

一、贷款联络员基本要求

1.在校期间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,本人为2015届毕业生,且将要走入社会工作岗位;

2.曾担任学院或班级学生干部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;

3.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沟通能力;

4.热爱母校,热衷于资助工作,具有奉献精神。

二、贷款联络员的职责与权利

贷款联络员的职责:

1.负责本院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沟通联络工作,及时向资助中心和学院提供本院贷款学生的有效联系方式;

2.搭建本院贷款毕业生的交流联络平台,多种形式督促提醒学生按时还贷,可成立本院贷款毕业生QQ群、设立班级贷款联络员、人人网等等;

3.本人如有联络方式(如手机号、邮箱等)的变化,须及时向资助中心反馈信息,以便保持长期联系。

贷款联络员的权利:

1.贷款联络员可以优先获得贷款动态资讯及信息资料;

2.表现优秀者可获评“优秀贷款联络员”称号,并优先参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各项联谊活动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2015届毕业生贷款联络员采用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,各学院学生工作组、清河和燕郊高职分别推荐1-2名学生,各研究生工作组视贷款毕业生人数酌情推荐(人少可不推荐),请于511日前将附件一电子版推荐登记表发送到资助中心邮箱xszzzx@m.bjtu.edu.cn ,经审核确认,资助中心将于诚信教育大会上为贷款联络员颁发聘任证书。

资助中心已建立“北交大贷款交流群”,群号为147042096,请各学院多渠道多形式告知贷款学生,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贷后管理小组的工作方式,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提高我校毕业生的还贷率。
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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