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实验室安全隐患及确认安全责任人的通知 |
各学院及实验室:
按照学校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的统一部署,在学院组织认真自查的基础上,于本月19日之前务必完成以下实验室安全工作:
一、排查学院各实验室消防、防汛及危险品使用及贮存的安全隐患情况,根据排查情况填报《实验室消防、防汛及危险品安全隐患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1)。
二、对已在我处备案的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安全员名单》(附件2)进行重新确认,将变动情况(包括姓名、负责房间及联系电话)书面汇总。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2012年6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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