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交通大学"211工程"专项资金审计办法

发文时间:2011-10-17
 北京交通大学"211工程"专项资金审计办法

 

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对"211工程"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审计监督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保障学校"211工程"建设项目验收顺利进行,依据财政部、发改委、教育部 《"211工程"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[2003]80号)和教育部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(教育部17号令)等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"211工程"专项资金,是指用于实施学校"211工程"项目的中央专项资金、地方专项资金、主管部门配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学校自筹安排的专项资金。
第三条 "211工程"专项资金审计,是指审计处按学校工作部署,对"211工程"专项资金的管理、使用、会计核算等情况进行审核及评价的活动。
第四条 "211工程"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部门(学科建设与条件装备处)接到审计通知后,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审计处提交下列资料:
1."211工程"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和有关的制度建设文件;
2.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学校"211工程"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;
3. 学校对"211工程"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、评审的文件、资料;
4. 学校上报主管部门的"211工程"建设项目的年度工作报告;
5. 学校"211工程"各专项资金及项目年度预算、决算及相关文件、资料;
6."211工程"项目建设所需仪器设备申购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的文件、资料;
7. 学校"211工程"专项资金中购置设备和工程维修有关的招投标文件、合同或协议、验收资料等。"211工程"项目基本建设、改造招投标文件、合同、工程结算、验收资料等;
8. 审计处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提供的与"211工程"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其他资料。
第五条 审计处对学校"211工程"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如下内容进行审计:
1. 学校及相关部门关于"211工程"专项资金使用、管理的制度建设情况;
2. 学校"211工程"专项资金是否依照要求按项目进行管理和核算;
3. 学校"211工程"专项资金是否按要求编制预算、决算,经学校审定的资金预算是否严格执行,预算需要调整时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;
4. 学校"211工程"专项资金的收支是否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
5. 学校"211工程"专项资金的使用,是否符合国家和学校关于"211工程"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,是否做到专款专用,有无截留、挤占、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和违反"211工程"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;
6. 设备购置及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,是否按合同履行;
7. 建设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;
8. 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是否按规定报送审计。
第六条 审计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,完成专项审计工作,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,征求"211工程"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部门(学科建设与条件装备处)意见,依据反馈意见进行复核后,向学校提交审计结果报告。
第七条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内部审计制度,做到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、恪尽职守,保证审计质量,遵守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。如审计人员有未按规定履行审计职责的行为发生,学校将按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
第八条 审计处在审计结束后,按档案管理规定对审计档案资料及时整理、立卷、归档。
第九条 本办法由审计处负责解释。
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